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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用证据登记保存
引用本文:武爱东.慎用证据登记保存[J].中国道路运输,2014(12):27-28.
作者姓名:武爱东
作者单位:河北丰宁满族自治县运输管理所
摘    要:2014年3月18日,河北某公司的一辆危险货物专用车辆行驶至某市区时,被该市区运输管理站(简称运管站)以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为由,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将车辆登记保存在金穗庄园停车场。

关 键 词:保存  《行政处罚法》  证据  慎用  安全防护措施  危险化学品  车辆行驶  危险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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