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草案三审之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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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闵建君.《劳动合同法》草案三审之变[J].浙商,2007(10):118-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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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闵建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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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公开征集对劳动合同法二审草案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形成的草案三审稿,已被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进行审议。对比二审草案,我们不难发现三审草案在劳动者服务期的约定、裁员、补偿标准、集体合同等诸多方面都作出了重要调整或修改,这一方面再次显示我国在公开立法道路上迈出的坚定步伐,另一方面也凸显出各方围绕该部法律展开的激烈的观点碰撞,因此也给该草案此次能否“闯关”成功增加了许多变数。但透过此次的修改,我们不难发现,立法者在平衡各方利益、并力求让此部法律更具可操作性方面所做的巨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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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合同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集体合同 可操作性 立法者 修改 服务期 劳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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