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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个人支付不竞争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摘    要:各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个人支付不竞争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7]10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 键 词:个人支付  财政部  税务局  自然人  款项  国家税务总局  云南省  市场竞争  企业资产  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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