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BOT投资方式解决南海海上石油资源开采的主权问题——以中国与马来西亚在南海海上石油资源开采争议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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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梦桃 黄鑫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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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北京,102249 2.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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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南海海上石油资源开采的主权问题,一直都是国际上的热点问题,而近年来中国政府提出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建议,更是引起国内外的轩然大波。根据笔者的观点,此方针的提出只不过是将南海石油开采的主权问题无限制的拖延,对于问题的解决没有任何益处。而中国海上石油资源开采的法定国际投资方式——中外合作开发又明显在存在主权争议的南海海域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那么,如何解决南海石油开采的主权问题呢?在这里,笔者以中国与马来西亚在南海海上石油资源的开采争议为例,讨论新型BOT投资方式在解决南海石油开采问题上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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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投资方式 南海石油 资源开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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