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计算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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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前善.央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计算存在问题[J].财会月刊,2010(7):8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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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前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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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2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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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9年12月28日,国资委颁布了修订后的《央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暂行办法》的一个显著变化是在年度考核的基本指标中设计了经济增加值(EVA)的考核指标。年度考核基本指标是利润总额和EVA两个指标。利润总额是指经核定的企业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利润总额计算可加上经核准当期企业消化以前年度的潜亏,并扣除通过变卖企业主业的优质资产等取得的非经常性收益。EVA是指经核定的企业税后营业净利润减去资本成本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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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业绩考核指标 经营业绩考核 负责人 央企 利润总额 非经常性收益 年度考核 200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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