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光案──警钟为谁而鸣? |
| |
引用本文: | 谭丽莎!特约记者.红光案──警钟为谁而鸣?[J].中国工商,2001(2). |
| |
作者姓名: | 谭丽莎!特约记者 |
| |
摘 要: | 前不久,我们听到了一个不愿意听到的故事: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欺诈发行股票而成为我国《证券法》实施后第 一家被起诉的上市企业。 红光真的彻底衰败了,而且衰败得很惨──如 今,它几乎完全丧失了生产能力,6000多职工绝大部分下岗,每月只能领取185.3元生活费 。 这个昔日的巨人已经轰然倒地、要靠别人来进 行“资产重组”才可望重新站立起来,而站起来的 已不能再叫做“红光”。 红光的美梦转眼间成为噩梦。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