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款委托征收制度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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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代红.税款委托征收制度的分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6(7):6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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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代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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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潍坊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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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税款委托征收制度是指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将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依法委托给有关单位和人员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征收,其行为属于税务机关的法律制度。实质既是一种行政委托,又是一种行政合同。对税款委托征收,虽然在1993年和2002年的《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中都作了明确规定,实践中也有不少税务机关在运作,但依然遇到许多障碍。首先,对税款委托征收性质的认识模糊。这是一种民事代理还是一种行政行为?或者是一种扣缴行为?许多税务机关并没有认识清楚。其次,在实施委托征收时,如何规定法律责任?是约定一种民事法律责任还是直接适用行政责任?税务机关十分茫然。再次,当事人违反约定,不履行义务时如何采取补救措施?税务机关也无所适从。为便于理解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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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征收制度 税款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 民事法律责任 税务机关 行政行为 税收控管 法律制度 行政委托 行政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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