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公众参与行政立法体现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
引用本文:许小婵,马慧.公众参与行政立法体现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J].新西部,2008(11).
作者姓名:许小婵  马慧
作者单位:西安市行政学院,陕西西安710054
摘    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有一定的实现形式和制度。目前的中国权益分配机制正从政策博弈向立法博弈转型。在行政立法领域实行公众参与,正是在立法的过程中进行多方利益博弈。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核心价值正是在于坚持立法的群众路线,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推进立法的民主化。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

关 键 词:公众参与  行政立法  和谐社会  科学发展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