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当前,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存在如下问题:(一)审计决定与民事判决的冲突问题这是近年来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领域关注的焦点和难点问题,也是令审计人员最头痛、最困惑的问题。二者的冲突主要表现在工程竣工结算款的认定上。应该怎样处理、协调或解决,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口径。从审计机关受理的有关工程复议项目看,施工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不是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途径进行救济,而往往以合同纠纷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往往撇开审计机关所作的审计决定及其反映的事实,以强凋合同双方的平等自愿和意思自治为由,认为工程竣工结算款的确认应以当事人约定或人民法院委托中介机构鉴定的结论为准。这使审计机关面临能否审计工程造价、审计处理有无效力的尴尬,对审计的权威性构成了巨大威胁。而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生法律诉讼问题在其他审计领域中也同样存在,因此申请复议是被审计单位的权利。但问题的关键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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