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打官司,有备方能无忧
引用本文:张兆利,王晓芹.打官司,有备方能无忧[J].乡镇论坛,2014(10):38-38.
作者姓名:张兆利  王晓芹
摘    要:起诉要选对“主儿” 案例:赵某在其承包地里非法经营煤炭生意。村委会配合上级政府清理非法占地经营时。赵某误认为村委会主任和自己过不去.便借来同村一亲戚的私营企业的营业执照,以该执照载明的个人独资企业为原告,将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被告赔偿侵犯“合法经营权”给自己造成的损失20万元。结果支付律师代理费、案件受理费等1万多元后.最终法院以原告主体不适格为由裁定驳回起诉。

关 键 词:打官司  村委会主任  方能  个人独资企业  非法经营  营业执照  驳回起诉  律师代理费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