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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问答(五)
摘    要:十八、为什么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关 键 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合作社法  问答  公共事务  单位  职能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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