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争议中纳税人应负主要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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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玉婷.税务争议中纳税人应负主要举证责任[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4(8):3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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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玉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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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滨海县东坎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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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税务争议中由纳税人负主要举证责任,是近些年来许多国家采用的做法,并且往往以税收立法的形式加以确立。像美国、德国、澳大利亚、新西兰、荷兰等国家都是如此。之所以规定纳税人在税务争议中负主要举证责任,是为了适应国内、国际经济发展形势的需要,使税务部门在国内或国际反逃税、避税工作中取得主动权。由于该规定有利于强化税收征管,因而被许多国家认可和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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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税务争议 纳税人 举证责任 税收工作 税务机关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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