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的颁布对银行业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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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常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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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延安市中心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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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不动产登记制度,使银行的诉讼成本大大降低《物权法》第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统一登记制度,为当事人办理物权登记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不但减轻了抵押人和银行的负担,而且还方便了银行查阅、复制有关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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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权法》 银行业 不动产登记制度 登记机构 诉讼成本 行政法规 物权登记 第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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