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企业税收返还的会计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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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杜红梅,高月飞,董勤德.浅议企业税收返还的会计核算[J].财会研究(甘肃),2004(2):3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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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红梅 高月飞 董勤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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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日照大地税务师事务所;山东省日照益同会计师事务所;山东省日照大地税务师事务所;山东省日照益同会计师事务所;山东省日照大地税务师事务所;山东省日照益同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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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税收是国家强制、无偿地分配社会产品的一种形式。国家为了调节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或为实施特定的社会经济政策,往往将税收的减免、返还作为一种重要财政工具来使用。因此对税收返还的会计核算必须在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客观、准确地反映这一目的,对此《企业会计制度》已作了原则性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返还税种不同、返还原因各种各样、返还时间有时跨越会计期间而需要作出不同的会计处理。在此笔者提出自己的看法,以供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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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 税收返还 会计核算 增值税 营业税 消费税 企业所得税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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