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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广告的“指定行为目标锁定”
作者姓名:Lucy Tesseras 菜籽
摘    要:“指定行为目标锁定”,不仅能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发布更具相关性的广告,同时能让广告主及其目标群体的广告行为更加有效。如果广告商知道自己的目标群体只是一小部分相关人群,那就不需要采用针对大众群体的广告,譬如通过显示屏、手机、视频和电子邮件等方式。相反,广告商可以通过特定的方式锁定这些受众,引起他们的兴趣。品牌商也可以基于用户的线上行为锁定客户,譬如通过邮件发送用户感兴趣的商品信息和报价。

关 键 词:行为目标  网络广告  锁定  电子邮件  广告行为  商品信息  广告商  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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