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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摘    要:企业减免所得税有新规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制定《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办法)指出,审批减免税应当按照权限集中的原则,不搞层层下放。 《办法》规定,地方级企业的减免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或确定;中央级企业的减免税,属于纳税人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及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应按规定减免,所得税额达到或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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