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联合五部委治理医药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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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营局、国家中医药局16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医疗和药品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禁止聘请不具备执业资质的人士担当医痕健康类节目的嘉宾,严禁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娄节目。《通知》重申了广播电视媒体发布医疗、药品广告的四个不准.即:凡审拙证明不符合要求,或擅自篡改审批内寄的一律不得播放;凡以专家、患者形象作疗效证明的一律不得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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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广电总局 医药广告 广播电视媒体 健康类节目 国家工商总局 广告监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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