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减值准备的税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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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德萍 曹卫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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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右变净现值的,按可变现净值于存货成本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结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暂行条例》的规定,就企业存货减值所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税务处理方法分别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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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存货减值准备 企业所得税 税前扣除 税务处理 纳税调整 财务管理 中国 税收征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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