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票据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的准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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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卫娟,邱素娟.电子票据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的准用[J].中外企业家,2013(10):219-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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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卫娟 邱素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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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浙江台州3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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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电子票据在我国兴起以来,传统观点认为电子票据游离于我国现有立法之外,缺少基本的法律规制。但是从电子票据的书面形式、原件和签章三个基本要素进行界定,可以论证电子票据在我国法律框架下的准用,参照国外立法尤其是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可以推证电子票据具备票据的基本要件,属于特殊票据,准用于一般票据法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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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电子票据 书面形式 原件 签章 法律准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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