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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有关调账问题的处理暂行规定
摘    要:一、调账原则 (一)科目设置 为规范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总公司统一设置了一级科目和部分明细科目,未经总公司批准同意,其他单位不得随意更改,企业可以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自身业务实际需要设置其他明细科目。 (二)调账日期 总公司所属各级核算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时间为2004年1月1日,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均要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确认、计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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