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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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敦高.试论我国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重构[J].企业导报,2013(10):158-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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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敦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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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汉拿山集团,北京10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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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是民法中最为基础的制度,我国《民法通则》对此进行了三级的制度设计。在制定民法典的大背景下,对结合国外立法例对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进行理论探讨,对我国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不足进行剖析,并提出重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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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然人 民事行为能力 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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