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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重构
引用本文:姚敦高.试论我国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重构[J].企业导报,2013(10):158-158.
作者姓名:姚敦高
作者单位:汉拿山集团,北京100080
摘    要: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是民法中最为基础的制度,我国《民法通则》对此进行了三级的制度设计。在制定民法典的大背景下,对结合国外立法例对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进行理论探讨,对我国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不足进行剖析,并提出重构建议。

关 键 词:自然人  民事行为能力  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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