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湿地生态产品财产权的类型化建构
作者姓名:陈宝山  周宏宇
作者单位:石河子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生态产品财产权益保障制度的体系化研究”(23CFX05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生态文明视野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法律制度研究”(21ZDA091);
摘    要:清晰界定湿地生态产品及其财产权益是促进湿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有效保障湿地生态产品权益的关键。文章在厘定湿地生态产品和湿地生态产品财产权的概念,概述国内外湿地生态产品财产权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基础上,解析了湿地生态产品财产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对湿地生态产品财产权进行了类型化构建。湿地生态产品是湿地生态效益的产品化和类型化,是生态产品的重要组成。“外部性理论”“应得理论”和权利来源于“不义理论”为湿地生态产品财产权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国内外实践也蕴含并支撑着湿地生态产品财产权益。湿地生态产品财产权是公私主体对所供给的湿地生态产品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系列财产权益。湿地生态产品财产权构建可为合理分配湿地生态产品财产权益,广泛吸引社会主体和各方资本参与湿地生态产品供给奠定基础。

关 键 词:湿地  生态产品  财产权  类型化构建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