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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高校学生党员主体地位的探析
作者姓名:
姚志华
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摘 要:
关于“主体”的理解有很多种,作为哲学范畴的主体是指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从法律意义上说,主体则是指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把主体这个概念引入党内生活,就是指依照党章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这个“人”就是指党员。因此,党员主体地位是指党员是党的一切活动的主体,在党内生活和党的社会实践中居于积极的主动的决定的地位。
关 键 词:
党员主体地位
高校学生
党内生活
“主体”
实践能力
哲学范畴
法律意义
概念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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