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学实践教育的缺失与法律人才的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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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雷俊.论法学实践教育的缺失与法律人才的培养[J].天津市职工现代企业管理学院学报,2005(3):5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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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雷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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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荆门大学,湖北,荆门,44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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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学是一门具有高度实践性的学科,法学教育必须与法律职业相连,法学教育应注重实践性教育.针对我国法学教育重课堂理论教学,疏忽实践能力培养的现状,参考国外经验,必须加强法律的实践性教育,培养职业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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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学方法 实践性教育 法律职业 法律人才 |
文章编号: | 1009-3877(2005)01-53-2 |
修稿时间: | 2005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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