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其他综合收益列报中的重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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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兵,梁松,孔庆林.论其他综合收益列报中的重分类[J].财会月刊,2013(1):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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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兵 梁松 孔庆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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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理工大学,重庆40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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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摘要】《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规定:企业应在财务报告中加入综合收益指标,要求在利润表中增列“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但关于其他综合收益的列报还有很多的事项不明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其他综合收益的重分类事项还不够完善,本文总结了相关分类项目,并为企业财务报表列报的规范化提出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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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重分类 其他综合收益 重分类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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