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市场经济制度下,诚实信用是衡量社会公共道德水准和国民综合素质的社会评价体系。诚实信用最早作为一项法律原则源于罗马法,适用于一般的恶意抗辨中。自1804年法国民法典第1134条第3款规定“契约应以善意履行之”,提出契约当事人履约应当“善意”,即讲诚实信用之后,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完善,法制化成为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的、显著的特征,而诚实信用作为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被各国明确规定于法典之中。诚实信用作为从商品经济出现伊始即与之相影相随的商品交易规则,在市场经济形成、发育和不断发展的漫长进程中,逐渐成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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