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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典冲击较大行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摘    要: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5月9日发出《通知》,决定自2003年5月1日起至2003年9月30日止,对受“非典”影响较大的餐饮、旅店、娱乐、民航、旅游、公路客运、水路客运、出租汽车等行业实行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通知》要求,各地区特别是“非典”疫情比较严重的地区,对受“非典”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行业,除了减免国家管理的收费项目外,还应当减免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同时,取消省级以下越权出台的各种乱收费项目。实行收费减免后,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对相关行业的监督管理职责,不得因减免收费而放松管理或降低服务质量,影响相关工作。为减轻受“非典”疫情影响比较严重行业的经济负担,降低经营成本,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财政部决定,从2003年5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减免这些行业15项政府性基金。财政部还明确表示,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规定以外,今年内财政部不再出台新的基金项目,也不提高现有基金征收标准。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15项政府性基金包括:对公路客运行业收取的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养路费、排污费、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或城市污水处理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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