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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命名第六批“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决定
摘    要:根据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和有关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核查意见,经我局审定和社会公示,决定授予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等181个镇“全国环境优美镇”称号,授予浙江省临安市西天目乡等19个乡“全国环境优美乡”称号。第一段]

关 键 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乡镇人民政府  优美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北京市顺义区  李桥镇  临安市  浙江省
文章编号:2418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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