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禁止生产销售、进出口以氯氟烃(CFCs)物质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的公告 |
| |
摘 要: | 为履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伦敦修正案),保护环境,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及《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逐步淘汰国家方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现就以氯氟烃(CFCs)物质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管理工作公告如下。第一段]
|
关 键 词: | 臭氧层物质 家用电器产品 生产销售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环保总局 制冷剂 氯氟烃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