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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
摘    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8号《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谁办法》已于2006年12月19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第七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段]

关 键 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行政应诉 行政复议 会议通
文章编号:2375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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