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商务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环发[2007]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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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级开发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工业园区,促进国家级开发区又好又快地发展,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和科技部决定联合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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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态工业园区 示范园区建设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商务部 科学技术部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国家级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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