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贪污贿赂犯罪需立体预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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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宪平.遏止贪污贿赂犯罪需立体预防[J].江南论坛,19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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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宪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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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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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开展立体式预防犯罪,就是按照立体框架的规划,点、线、面结合,表里结合,全方位地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具体说,就是检察机关运用检察职能,动员社会力量,采取多种预防形式,由点到面,由单侧面到多侧面,由表及里地多层次、全方位预防贪污贿赂犯罪。 一、由点开始,切实搞好重点预防。这里所说的点,一是指办案点,即案发单位。二是指预防工作联系点。搞好点上的预防工作首先是搞好个案预防,即结合办案,在办案点上采取若干预防性措施。其次是搞好共建预防。指在预防犯罪联系点上,开展共建精神文明活动,或共建廉政单位活动。再次是搞好跟踪预防。通过跟踪,考察促进案发单位规范管理,完善预防措施,切实防范新的犯罪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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