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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五刑”的名实分离
引用本文:魏殿金.宋代“五刑”的名实分离[J].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3(2):85-88.
作者姓名:魏殿金
摘    要:宋代律、敕兼行的刑法体系,造成其基本刑罚“五刑”的名实相对分离:五刑二十等的刑种及刑等承唐律之旧名,其执行方法和内容则按宋代敕文之新规。宋代“五刑”的这种名实分离,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刑罚手段轻缓化的趋向。

关 键 词:宋代  五刑  名实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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