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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外汇
摘    要:按照1998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非法买卖外汇是指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非法倒卖外汇的行为进行查处。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外汇黑市活动的通知》(汇发犤1999〗126号),要求对外汇黑市违法行为从重从快处罚,进一步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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