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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经营“四合院”的房地产商
摘    要:从前除衙署之外,城乡间的居住及工商业用房,大部分产权都是私人所有。而在城市中房屋本身的经营活动,可分为:租、典、买卖、建造四类。以北京为例,这四类活动又多是通过中介、经纪人联系促成的。当时一般商品交易的中介商,叫“跑合的”。有开门面的“座商”也有个人在市面上活动,没有准确工农业场所的“行商”。而房屋交易,绝大部分是个人从事没有工农业字号的“行商”,就是人们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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