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加快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让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就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从2007年9月份开始,我省启动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并确定青岛、淄博、东营、泰安、威海、莱芜6市为首批试点城市。在总结试点城市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又把济南、烟台、潍坊、济宁、聊城、滨州扩容为试点城市。截至今年2月底,195.7万城镇居民因此受益,大病医疗得到较好保障。为了更好地推动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开展,本栏专门选取了在试点工作中取到很好成效的东营和青岛两市的经验,以供学习和借鉴,把这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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