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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自治区邮政条例》
摘    要:新疆邮政业将进一步陕速发展,逐步实现“乡乡设所,村村建站,户户有箱”。6月28日下午,《自治区邮政条例》新闻发布会在新疆人民会堂举行,该《条例》已于今年3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关 键 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邮政业  新闻发布会  人大常委会  人民会堂  《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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