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民营企业会计造假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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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玉敏.透视民营企业会计造假行为[J].经济论坛,2005(18):128-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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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玉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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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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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少纳税的需要。目前,对民营企业会计报表是否经过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尚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加之长期以来一些税收征管部门重征收、轻监管,导致众多民营企业存在偷逃税款现象,非法避税成为民营企业会计造假的主要目的之一。其一般表现为少列或不列收入,多列或重复计算成本费用,私设“小金库”,使应税收入外流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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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会计造假行为 民营企业 社会中介机构 企业会计报表 应税收入 “小金库” 法律规定 税收征管 偷逃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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