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单放贷有风险 追索损失要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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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牛红岩.无单放贷有风险 追索损失要及时[J].中国对外贸易,2010(8):6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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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牛红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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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齐海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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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2008年5月,中国出口商Y公司与俄罗斯L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由Y公司售给L公司龙虾仁1900箱,总货值181260美元,装船港为青岛,目的港为加里宁格勒,装船期限为2008年7月10日之前,付款方式为"付款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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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2008年 风险 放贷 损失 加里宁格勒 案情简介 买卖合同 付款交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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