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合并取得法”准则变化及其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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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谭洪涛.美国“合并取得法”准则变化及其启示[J].财会通讯,20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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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谭洪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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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财经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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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宣布的2008年12月15日生效的SFASs141(R)企业合并准则和SFASs160并报表非控制权益准则(以下称这两个即将实施的准则为新准则),是FASB根据2005年6月的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慎重修改讨论最终定型。实施的两个新准则的最核心变化就是“取得法”(theacquisition method),即企业合并,包括一次取得少于100%的控股股权合并和通过多次交易形成合并的合并成本,合并成本将取决于被并公司的公允价值而不是传统的以成本为基础的购买会计。在取得日,根据SFASs141(R),应考虑并记录或有事项的公允价值估计值。估计值如果发生改变,应作为当期盈余的调整,而不调整原有购买成本,因合并获得的在研发过程中的研发支出也须进行资本化处理并定期进行价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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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 企业合并 购买成本 公允价值 FASB 征求意见稿 资本化处理 或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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