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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加工区耗用水、电、气准予退税的通知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政部同意,决定对出口加工区耗用的水、电、气实 为了进一步支持出口加工区的发展,经商财 行退税政策。现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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