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抓共管 多举并措 有效防范理财产品飞单业务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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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辉.齐抓共管 多举并措 有效防范理财产品飞单业务风险[J].时代金融,201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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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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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建设银行云南总审计室,云南昆明,65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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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2012年11月,中鼎系列产品违约无法兑付,理财产品飞单业务浮出水面后,银行员工私售非本行代理的第三方理财产品引发的纠纷已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而如何控制和防范飞单业务的发生,也一直是商业银行、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和难点.
一、理财产品飞单业务特征及表现形式
传统意义上的飞单,是指销售人员利用本公司的资源和渠道拿到本公司客户的订单,却将其私自转让给同质化产品的竞争对手并获取高额收益的行为.而银行员工理财产品飞单业务,指银行员工利用自身客户资源及销售渠道,私自销售非本行发行或代销的理财产品行为.构成银行员工飞单业务通常具备三个基本特征,一是利用银行员工身份进行推介,二是利用银行营业场所和渠道进行销售,三是收取销售佣金.从私售的产品看,包括基金、保险、信托、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而尤其以投资起点较高的信托计划、私募其金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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