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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税收立法权及其优化
引用本文:程燕菲.试论税收立法权及其优化[J].上海会计,2003(12):44-46.
作者姓名:程燕菲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
摘    要:一、税收立法权的特征 税收立法权是国家立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政权机关依据一定程序制定、颁布、实施、修改、补充和废止税收法律、法规的权力。广义的税收立法权还应包括税收法律的解释权,因为任何一项税收法律都只能由制定这项法律的立法机关或经授权的执法机关负责解释。它与税收行政权和税收司法权一同构成了税权。在税收的立法、行政、司法权中,税收立法权是最基本的、原创性的权力,是税收行政权和司法权存在的前提和基础,税权划分和合理分权是其核心内容。税收立法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关 键 词:税收立法权  集权  分权  税收基本法  税法解释权  税收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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