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运用多栏式“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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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雅莲.如何正确运用多栏式“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J].内蒙古煤炭经济,2002(4):44-4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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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雅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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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红庙煤矿财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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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应在“应交税金”账户下设置多栏式“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即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的借方和贷方各设若干个专栏,分别反映有关增值税的各个项目。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的会计人员在登记和使用多栏式“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时,不能根据经济业务涉及的增值税项目正确地登记到相应的专栏,发生串位错栏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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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会计制度 多栏式明细账户 应交增值税 企业管理 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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