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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怎样正确对待农村雇工经营
作者姓名:胡作成  姜润强
作者单位:大邑县委办公室,大邑县委办公室
摘    要:对于农村中的雇工经营,我们认为应该抱一个正确的态度,具体讲就是:一要允许,二要限制,三要引导.现在分别谈一下看法和意见.关于允许问题.对当前农村中出现的雇工经营,不要乱扣帽子、乱打棍子.在现阶段的农村,不可能搞纯而又纯的社会主义,应该允许各种形式的雇工经营,在实践中逐步摸索出一些存利去弊的办法,不要用简单的行政办法去禁止.对雇主则要对他们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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