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建设:小机构大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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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谌赤军.小城镇建设:小机构大服务[J].人力资源,200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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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谌赤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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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党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按照"小机构、大服务"的要求,把镇政府建成职能明确、结构合理和精干高效的新型的小城镇行政管理体制,这对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促进小城镇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从实践来看,目前小城镇建设中所存在的行政区划不平衡、事权划分不合理和机构编制精简不到位的问题,不仅是造成小城镇政府功能弱化的直接因素,也是造成小城镇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滞后的根本原因.对此,笔者认为,在下一步小城镇建设工作中,特别是在小城镇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中应注意解决和处理好"三个相结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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