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审处分离”的合法性及实践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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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余晓琴.浅析“审处分离”的合法性及实践效果[J].审计月刊,2004(11):2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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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晓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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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秭归县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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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审处分离”是依法行政的前提。所谓“审处分离”,即:按照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将审计检查与审计处理分为两大块,分别由不同的审计职能机构完成。前项由审计小组完成,后项由监察执行机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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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处分离”原则 中国 审计准则 审计检查 审计处理 《行政处罚法》 合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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