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经过1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区大部分国有中小企业的改制退出工作基本完成。实践证明,这项改革促进了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实现了国有资本战略性转移,对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通过近年来的审计发现,我区国有中小企业改制中普遍存在剥离资产管理主体不明确、改制批复无国有资产收益的上缴期限和落实方案的具体措施、未制定相应的国有改制企业剥离资产管理办法等问题,致使国有资产在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转让等各环节均存在流失现象,改制方案的落实也不尽人意,“重改制,轻管理”的情况较为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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