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谈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对保证法律规范的适用
引用本文:彭建锋.谈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对保证法律规范的适用[J].广西金融研究,2004(5):48-49.
作者姓名:彭建锋
作者单位:中国银行博兴支行,山东省博兴县,256500
摘    要:保证作为债的担保形式之一,是通过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的一定社会信用(包括人格信用和财产信用),使债权人获得一种实现债权的安全利益,被称为是“一种十分古老同时又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以人的信用作担保之方式”。是各国民法所规定的保障信用的有力工具。

关 键 词:商业银行  信贷业务  保证业务  民法  中国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