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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分离”提高执法水平
作者姓名:闵杰  刘永红
作者单位:河南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队(闵杰),河南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队(刘永红)
摘    要:目前,一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办理案件时,采取谁发现案子谁处理的方法,往往是多个程序个人办到底。我们在实践中发现这种方法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有效的监督与制约,受到来自各方面因素的干扰,再加上个别办案人员拒腐蚀能力不强,致使个别该查的案子不能迅速查结,出现压案、拖案、积案、放案现象,既影响到执法办案的合法性及公正性,又损害了企业及法人的利益,还影响了行政执法机关的权威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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